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规范管理,提高经费预算执行度和经费使用效益,保证课题顺利实施,学校拟对2018年立项的校级课题经费进行统一预算编制,并把经费管理权限下发二级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经费预算编制
1.资助额度: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5万元/项、一般项目2万元/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社会科学类)1万元/项、大型仪器设备功能深度开发专项2万元/项、科技扶贫技术与服务专项3万元/项。
2.自然科学类课题和人文社科类课题分别进行预算。所拨经费全部用于直接费用支出,无需预算间接费用。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自然科学类)、大型仪器设备功能深度开发专项、科技扶贫技术与服务专项经费按自然科学类进行预算编制。预算科目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共11个科目。
社科类课题预算包括资料费、数据采集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印刷费/宣传费、其他支出,共10个科目。
4.预算编制可参照学校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山东中医药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科字[2017]2号)、《山东中医药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校科字[2017]3号)、《山东中医药大学人文社科项目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科字[2017]5号)。
5.一般不预算设备费和燃料动力费。
6.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不予调增,其他科目之间在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相互调剂使用。
7.课题负责人应据实合理编制支出预算,填写《2018年校级课题(自然科学类)经费预算表》(附件1)或《2018年校级课题(人文社科类)经费预算表》(附件2),本人签字,学院审核盖章,于2018年9月20日前汇总后统一交至科研处。
二、科研经费管理
1.为方便管理,拟将科研经费管理权限下放二级单位,报销单无需科研处审核。1万元以下由各学院(单位)院长核签,超过1万元另需王振国副校长核签。
2.行政部门课题负责人除财务处人员由科研处核签外,其余均归属相关学院。
3.其他具体报销要求和流程按财务处相关要求执行。
4.各二级单位应细化相关办法,切实加强对项目和经费的管理。
5.10月份前所有课题应启动研究工作,保证按时完成研究任务,达到预期考核目标。
联系人:赵振华、马婷
电 话:0531-89628062、89628060、15668383670
邮 箱:keyanjh@163.com
科研处
2018.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