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函〔2012〕32号
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3年度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以下简称博士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今年省博士基金项目实行单位限项申报,学校限额为8项。各省重点实验室可在限额外多申报1项。
1.申报条件:
(1)已获博士学位不超过4年,且至2013年1月1日未满38周岁,能独立主持开展研究工作。
(2)课题有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具备重要产业化前景,研究内容为高新技术领域或新兴学科,目标明确、具体,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资助强度7万元左右,由申请者担任负责人;
(3)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具备深入开展研究工作的条件和研究时间;
(4)学风端正,工作勤奋,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5)申请者所在单位对申请者开展课题研究所需基本条件能予以充分保证,并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2.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主持承担过本基金项目的研究人员;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发展计划等项目主持人;
(2)承担本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验收或结题而无正当理由未验收或未结题的课题组前三位研究人员;
(3)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本年度省科技厅其他类别的项目;
(4)已列入各类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1. 项目申请人下载并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
2. 申报人在校内评审通过后去委托查新机构进行项目查新。
3.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申报项目,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期过后,再组织网上申报。依托省重点实验室申报的项目不参加校内评审直接申报,请单独列出。
4. 请申报项目的各位老师于12月21日前向科技处计划科报送申报书的纸质材料2份,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申报书
科技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