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工作,加强需求库的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开展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需求建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需求建议的范围要求
1.符合《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医学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优先领域和重点任务。
2.符合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定位要求。
3.能够解决制约中医药临床、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和中医药科技发展的关键问题。
4.能够促进中医药服务和应用的特殊需求。
5.其他符合中医药行业科研规律的公益性和基础性需求。
6.需求建议要注意和国家有关科技计划的合理区分和衔接。
二、需求建议报送要求
请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认真组织论证,明确需求建议的依据和所针对的科技问题,填写《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科技需求建议表》(见附件)下载附件,于3月26日前将纸质版3份交至科技处计划科,同时提交电子版至sdutcmkjcjh@163.com。
科技处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