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加快民生科技的意见》(国科发社[2011]279号文件),更好地发挥科技进步对民生改善的支撑与引领作用,结合我省实际,近日我厅出台了《关于贯彻国科发社[2011]279号文件 加快发展民生科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发展民生科技,要突出“科技惠民”。“十二五”期间,山东省经济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广大人民群众对民生的需求更加强烈,对民生重大科技需求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快民生科技必须紧扣“科技惠民”这一主题,通过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推广,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科技进步带来的实惠。《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我省发展民生科技的目标、任务,即深入实施四大科技示范工程及16个子专题。一是实施全民健康科技示范工程,组织开展“促进全民健康科技行动”,建设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山东省重大新药创制中心和创新药物孵化基地,组织实施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突破生物制造核心技术,培育生服务医药产业集群。二是实施生态环境科技示范工程,破解生态环境瓶颈问题,加快建设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推进黄河三角洲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突破一批绿色制造技术,支撑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继续实施省级区域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行动,组织“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研发,为完成我省“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提供支撑。三是实施公共安全科技示范工程,加强重大生产事故预警与救援、社会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四是实施防灾减灾科技示范工程,开展地震、气象等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快速发布、应急管理等关键技术研究,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技术。通过以上科技示范工程的实施,力争实现技术突破并进行推广应用,建立民生科技公共服务网络,为我省改善民生提供科技支撑。
《意见》在加大民生科技投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民生科技政策、促进民生科技合作、提高民生科技的宣传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附件:关于贯彻国科发社〔2011〕279号文件加快发展民生科技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