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16 00:00:00      浏览量: ( )      作者:科研处      来源:科研处

科技函字〔20124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助格局及政策调整

1.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面上项目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2009年获得资助,将于201212月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符合面上项目申请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于集中接收期后41日开始受理。

3.博士后申请项目需依托单位出具承诺书,用于保证在站期间生活或出站后留在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

二、2012年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

面上项目(原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申请要求详见《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2xmzn/index.html。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三、填写要求变化

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加强了对人员简历填写时的格式化要求。

四、申请书撰写方式

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21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科技处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一份。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五、研究领域代码选择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本《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①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等特殊要求的除外)。②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六、签字盖章要求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山东中医药大学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一般情况下,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

七、资助年限及额度

面上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4年,平均资助额度为80万元。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预计研究年限一律填写20131-201*12月。

八、报送程序

1.申请人先向所在学院(或部门)登记: 姓名、邮箱、手机、职称、学院(或部门)、题目、申请项目类型,由所在学院(或部门)的科技统计员于2012112日前汇总成excel文件,发至成建军老师邮箱chengjianjun578@126.com,集中设立新帐号,便于学校及学院掌握申报情况。

2.2012216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初稿发至chengjianjun578@126.com,学校将组织专家评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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