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05 00:00:00      浏览量: ( )      作者:科研处      来源:科研处

科技函字〔20123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12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编制工作,现将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2012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经费资助项目用于支持省直属高校中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申请的科研项目,其他高校只能申请自筹经费项目。

(三)高校科研计划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报方式及指标分配

今年科研计划安排实行限额申报。我校资助经费科技项目10项、社科项目4项。自筹经费项目5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可提出项目申请。

(二)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三)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0.5万元。

(四)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查新证明,防止重复和低水平研究。(只需初审通过的老师进行查新)

(五)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2)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2)。相关表格可从省教育厅科研处网站下载。http://kyc.sdpec.edu.cn/kycinfo/display.php?id=27

(二)请申报人于216日将2份纸质申请书交到经十路校区成建军老师处,全天收取,提前电联13706417187,以备学校初评。

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