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年科研创新团队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各青年科研创新团队:
根据学校《青年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字〔2020〕38号)规定,学校将在4月份开展青创团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部青年科研创新团队。
二、考核方式
成果评价与任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核内容
1.成果评价(50%)
(1)各团队凝练1-2个代表性研究成果并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年科研创新团队代表性成果简介表”,详细填写要求见(附件1)。
(2)每个成果分别以论文、专著、专利、奖项或其他形式分类支撑,相关内容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年科研创新团队代表性成果支撑材料目录”(附件2),每类支撑材料不多于5项。
(3)成果及支撑材料时间为青创团队建设期内产出的科研成果,如填报2个代表性成果,支撑材料不可重复。
(4)每个代表性成果附件1和附件2合并成一册,一式六份。
2.任务考核(50%)
(1)团队开展学术研讨会、学术报告情况,各类科研项目按期结题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及各类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附件3-8)
(2)团队完成的其他科研工作。(附件3)
(3)请各团队签订“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年科研创新团队代表性成果评价诚信承诺书”(附件9)。
(4)任务考核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四、考核程序
1.团队填写、提交中期考核材料。
2.学校成立团队考核专家组,按照团队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团队是否达到建设目标,评议考核团队的研究工作任务进展及预期成果情况。
3.校长办公会审定团队中期考核结果。
4.公布中期考核结果。
五、结果应用
考核合格团队继续享受团队相关待遇、开展团队建设;考核不合格团队,视具体情况给予整改、暂停资助、取消团队立项等处理。
六、报送要求
1.时间范围
时间范围为2020年11月~2023年03月,只考查新增内容。
2.填报说明
附件3所填信息,只列交支撑材料目录(附件8)即可,项目、成果等不需提供附件。其中,科研项目方面:目录应包含项目名称、主持人、批准部门、批准时间、经费(到账经费)。科研成果方面:目录应包含成果名称、所有完成人、批准或发表时间、成果类型(论文、专著、专利、奖项等)、出版单位等,SCI论文请附收录证明(注明JCR分区及论文发表当年影响因子),无需后附原文。人才、平台方面:支撑材料需提供上级部门批复文件。成果评价和任务考核相关支撑材料只需一份,附件4-7不需提供支撑材料。
3.报送时间
各团队于4月22日前将签字盖章完备的考核材料纸质稿送交科研处(行政楼201室)赵秦禹老师(办公电话89628062),电子稿以“团队名称+团队召集人姓名”方式命名压缩后发送至sdutcmkyc2020@163.com。
附件:
1.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创团队代表性成果简介表
2.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创团队代表性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3.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创团队中期考核成果统计表
4.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创团队中期考核学术活动统计表
5.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创团队中期考核团队制度建设统计表
6.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创团队中期考核项目结题统计表
7.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创团队中期考核预算执行统计表
8.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创团队支撑材料目录
9.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创团队代表性成果评价诚信承诺书
科研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