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长清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
长清区版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推动长清区版权事业发展,激励引导优秀版权作品创作生产,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做好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宣传和服务工作,现转发长清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长清区版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
一、登记要求
本次版权登记采取自愿原则,各单位、个人有自创作品需要进行版权登记的,请按照《通知》要求,登陆山东省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进行账号注册,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作品登记。后续有新创作作品需要登记的仍按照本次登记方法进行登记。
二、登记范围
以下述形式创作的文字、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无论是否发表,均可申请登记。其中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及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捷
地址:长清校区行政楼201室
联系电话:89628775
邮箱:sdukyccg2@163.com
附件:
1.关于开展长清区版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2.著作权作品登记明白纸
3.著作权登记作品类别解释
4.著作权作品登记常见问题解答
山东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