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山东中西医结合科学
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山东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山东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包括基础研究奖、临床研究奖和医学科普奖。奖励项目分三个等级,分别授予一二三等奖,其中医学科普奖不分等级,奖励周期为每年一次。将从获得山东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中择优推荐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具体详见《2023年山东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推荐工作手册”,附件1)。
二、申报范围
受理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鉴定或验收的中西医结合科技成果,科普作品(暂只评科普著作)应是2013年以后(含2013年)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的作品。
三、申报要求
(一)三级甲等医院、省(委)直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及附院和大企业、部队卫生处(部)单位申报项目需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三级乙等及以下医院申报项目需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2篇),与申报成果必须具有相关性。参评项目必须通过有科技成果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或验收,属应用研究的要经过推广应用获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持有效益证明,在国外、省外完成的应明确产权归属。
(二)参评项目不得同时向其他同级、同类奖励项目进行申报。属重大项目时,应当包括子项目,并写明其中的某子项目申报、获奖情况。
(三)没有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的争议,两个以上项目整合申报的,需所有申报单位加盖公章,所有项目参与人员均需要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四)科学技术项目应经过由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查新检索,并由其出具查新咨询报告书。
(五)限制申报要求:
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和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项目;
(2)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有争议未得到解决的;
(3)已获得阶段性成果奖或子项奖科技成果,申报时未如实注明者。
2.每个完成人最多可同时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第一完成人限报1项。
四、申报途径
我校具备推荐资格。
五、申报材料
(一)所有申报项目须填写《2023年山东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附件2)。
(二)附件包括《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检索查新报告、效益与应用证明、必要的文件或证书(如《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批准生产文件等)、发表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其中:《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等完成人员页加盖单位公章;效益或应用证明应是应用一年以上的证明。
(三)为保证与数据处理系统兼容,《推荐书》由奖励办公室统一制定,自行设计无效。
(四)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推荐书》与其附件等合订成册,应打印或复印,卷面清楚,采用A4(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纸型竖装,双面印刷,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字体不得小于5号。其中有一套为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字样。
六、申报流程
(一)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推荐工作手册》(附件1),填写《推荐书》(附件2)、公示材料(模版见附件3)。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汇总,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于2023年8月14日9:00-16:00将附件2(一式两份)、附件3、附件4(各一式一份)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201,电子版(word、pdf)发送至邮箱sdukyccg2@163.com,邮件命名为“学院名称+2023年山东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逾期不再受理。
(二)形式审查
为保证申报质量,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公示
为保证申报公正性,学校将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公示。
(四)报送至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
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材料汇总,统一报送至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奖励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捷
地址:长清校区行政楼201室
联系电话:89628775
邮箱:sdukyccg2@163.com
附件:
1.2023年山东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
2.2023年山东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3.公示内容模版
4.申报项目汇总表
山东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