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意识,省政府决定,近期开展第六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工作。根据《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鲁文旅发〔2021〕3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省2021年以来完成的具有较强实践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且无法律纠纷的文化创新成果。往届获奖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表彰名额
全省共表彰30项文化创新优秀成果。
二、评选条件
(一)在乡村文化振兴和公共文化服务中运用先进模式实施创新,拓展服务功能,提高公共文化管理运行与服务水平。
(二)在艺术演出和制作中应用先进科技创造新的表现形式,积极探索新的表现手法,增强艺术表现力和舞台感染力。
(三)在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中应用高新技术,培育发展新兴文化和旅游业态,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文化和旅游消费升级,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新旧动能转换。
(四)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理念,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五)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执法中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模式实施有效管理,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水平,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六)在文化科技中围绕关键环节进行攻关,形成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实现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挥文化科技对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
(七)在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中应用先进理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发挥教育在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后备人才储备的主阵地作用。
(八)在传统文化传承弘扬中加强挖掘、梳理和阐发,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九)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运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提高运营效率和工作水平。
(十)在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中,探索创新新领域、新模式,不断提升齐鲁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省政府对评选出来的项目授予“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称号,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四、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
请有意向的老师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成果介绍及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等相关附件,以上材料一式7份。项目成果介绍不少于3000字,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实施背景、总体目标、主要措施、创新点、应用推广、社会经济效益等。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上、大小为3M以上。视频格式为AVI或MPEG、尺寸为1920*1080、时长为4-5分钟,画面清晰、视频顺畅。
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汇总,于2023年6月30日11点前将以上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201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dukyccg2@163.com,邮件命名为“学院名称+第六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逾期不再受理。
(二)学校遴选
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项。如有超项,届时学校将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遴选,择优推荐。
(三)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报送至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汇总,统一报送至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捷
地址:长清校区行政楼201室
联系电话:89628775
邮箱:sdukyccg2@163.com
附件:
第六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申报表
山东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