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中医药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及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有组织科研,培育新质生产力,赋能学校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校科字〔2017〕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度山东中医药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学校科研基金项目分重点项目(中医药新质生产力赋能专项)、面上项目、青年项目三大类别组织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注意事项
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仅能申报1项且参与不超过2项(含主持)项目,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位,在以往承担的各类研究项目中,无延期、终止等不良记录,无学术不端记录。
(一)重点项目(中医药新质生产力赋能专项)
坚持四个面向,聚焦四链融合,在未来材料、未来健康等领域,以前沿的科技创新新成果和产业发展为导向,充分放大产学研合作效应,培育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动能,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在重大疾病诊治中运用、中医药智能装备研发制造、黄河流域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等研究。
1.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在国内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具有与企业合作的经历;
(2)项目应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
(3)研究成果应具有良好产业应用前景。
2.资助经费
该类项目仅资助自然科学类,项目执行期为3年,资助经费8万元/项,由大学财务处建立专项资金账户,项目立项后第一、二年度分别拨付总经费50%、30%;第三年度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结题要求并考核合格者,准予结题并拨付总经费10%;对符合结题要求并获批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或具有产业应用前景成果产出为考核优秀,准予结题并拨付总经费20%。
(二)面上项目
1.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具有高级职称;
(2)项目申请人年龄原则不超过50周岁(1974年4月1日前)。
2.资助经费
项目执行期为3年,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4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1万元/项,由大学财务处建立专项资金账户,项目立项后第一、二年度分别拨付总经费50%、30%;第三年度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结题要求并考核合格者,准予结题并拨付总经费10%;对符合结题要求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批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为考核优秀,准予结题并拨付总经费20%。
(三)青年项目
1.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具有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4月1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4月1日后出生);
(3)已入选学校高层次人才并获得科研启动经费支持者,不可申报。
2.资助经费
项目执行期为3年,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0.5万元/项,由大学财务处建立专项资金账户,项目立项后第一、二年度分别拨付总经费50%、30%;第三年度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结题要求并考核合格者,准予结题并拨付总经费10%;对符合结题要求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批1项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为考核优秀,准予结题并拨付总经费20%。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人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书(附件1或附件2,正反面打印,申请人签字)一式1份、申报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1份于2024年6月3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长清校区行政楼201室,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学院名称+2024年度山东中医药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命名发送至mfjwor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马凤君 阎博昭
联系电话:0531-89628773、0531-89628197
邮 箱:mfjwork@126.com
地 址:长清校区行政楼201室
附件
1.2024年度山东中医药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
2.2024年度山东中医药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社会科学类)
3.2024年度山东中医药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项目汇总表
山东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