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对《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有关项目进行现场评估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根据《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高校20条”)有关规定,近期市科技局将组织对2021年继续支持往年立项“高校20条”
项目绩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项目为2019年自主培养创新团队项目,2020年自主培养创新团队、引进创新团队、引进高端人才项目,共73项。
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二、材料准备
1.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研发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科技成果主要创新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
济南市企事业单位合作情况,经费使用情况。
2.每个项目准备纸质材料3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书,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目标完成情况,与济南市企事业单位合作协
议,经费使用报表,主要支出项目票据复印件。
三、评估时间
详见附件。
四、评估方式
1.听取项目负责人现场PPT汇报,汇报时间控制5分钟以内。
2.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3.专家质询。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 66608812
五、相关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如实填写相关数据。
(二)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不弄虚作假,不回避问题,如实反映项目完成情况。
(三)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守工作纪律,不得馈赠礼品和安排宴请。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消毒通风、体温检测等工作。有发热等症状的同志一律不得参加会议,参会人员戴口罩。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26日